音频为作者朗读:
当一个人承认自己是个罪人,相信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,愿意让耶稣基督作其生命的主,一生跟随主耶稣,这个人因此蒙恩得救,被称为基督徒。
圣经中对基督徒还有其他的称呼。有称为信徒,圣徒及门徒。虽说有些基督徒非常清楚这些称呼的不同,但是相信还是有相当大比例的基督徒并不清楚。当在我们教会分享这信息的时候做了一个统计,结果是:
1.100%明白我们不是使徒
2.100%明白自己是信徒,是基督徒
3.50%左右认为自己是门徒
4.30%左右认为自己是圣徒
所以在分享作门徒的代价以前,一定要先弄清楚谁才是门徒。
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在圣经上是如何应用这些称呼的。
使徒:
按徒1:21 – 22节给“使徒”下的定义:使徒必须是“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,就是从约翰施洗起,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……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”的人。使徒是跟过耶稣的,耶稣所选派的,见证过耶稣复活的人。广义的使徒包括耶稣所选召的十二个人(马提亚代替了卖耶稣的犹大),加上保罗,巴拿巴,提摩太,西拉。
基督徒:
基督徒应该是我们最常用的称呼,圣经中却只出现3次。当基督教运动发展到叙利亚的安提阿时,福音便又传给了外邦人。这标志着此时基督教已不能再被认为是犹太教的一个分支,而是一个崭新的、独立的宗教了。“基督徒”是安提阿的外邦人给信奉这新宗教的人所起的绰号。基督徒就是小基督或像基督的意思。
信徒:
新约强调对耶稣的信仰或信心,那么基督徒之称为“信徒”,应是理所当然的事。然而,事实上,虽然新约作者常强调“信”,但较少以“信徒”来称呼基督徒,圣经中只出现过5次。从马可福音16:15-18节并结合全部新约的背景来看,“信”不仅仅意味着从思想上相信,而是要求一个人对耶稣基督完全的委身。
门徒:
耶稣在地上事奉时,和早期教会里,指一个跟从耶稣的人,用得最频繁的词就是“门徒”(共262次)。我们不需要讨论全部这些出现门徒一词的经文与相应的上下文,新约中有一段关键性的经文,将门徒的定义清楚无疑地表明出来了。这段经文就是主的大使命太28∶18-20节:
“耶稣进前来,对他们说∶‘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。所以,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,给他们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都教训他们遵守,我就常与你们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”
这里说明门徒的范围涵盖了全世界所有种族和国籍,以及整个救恩时代一切信仰耶稣的人,门徒的条件是基本而普遍的。门徒是一切信仰耶稣的人。
圣徒:
保罗在书信中称信徒或门徒为圣徒。圣徒即成圣之徒,在基督里成圣。圣经中出现63次。
祂所赐的有使徒,有先知,有传福音的,有牧师和教师。为要成全圣徒,各尽其职,建立基督的身体。(弗4:11-12)
从上的分析,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∶
基督徒=门徒=信徒=圣徒
因为无论是如何称呼,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跟从耶稣的人。所以从跟随的角度上讲,称为门徒更适合。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圣经里门徒这个词用得最多。
现在你也许会问,搞清楚这些称呼有何意义?因为在教会里存在许多错误的观念。
虽然基督徒皆门徒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圣经思想,但在教会里许多人心目中,却很少、甚至从不这样想。许多人根深蒂固地认为,基督徒就是那些蒙恩得救、死后上天堂的人;门徒则是基督徒或信徒当中一部分特殊的、追求生命长进、委身于基督的人。
这些错误观念给教会造成了极严重的后果。许多人信主以后,长时期安于做一个所谓的“信徒”,或“基督徒”。还有一些人甚至一生都是如此,却也心安理得。造成这样一种状况,有个人的原因,有教会的责任:许多基督徒信主之后没有继续给予正规的门徒训练,不明白耶稣基督对其门徒的要求是什么。
门徒是福音书中常用的称呼,就是跟从耶稣的人。基督徒皆门徒。那么耶稣基督对跟从祂的门徒是如何要求?
耶稣又对众人说: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(路9:23)
这段经文很清楚的告诉我们,跟从耶稣的门徒是要付代价的。
代价之一:舍己
我们常认为“舍己”,就是舍掉一点时间、精力、金钱……是这样的吗?若真如此,这很容易做到。就连非基督徒也有很多人做得很好。
其实不然,“舍”原文是“否认、拒绝、放下”。人必须舍已,这是什么意思呢?是说必须忘记自我的存在,即不再以自己为中心。
换言之,就是“信靠顺服”,我们不再按照自己的意思,而是相信主的意思是最好的,由祂来决定如何使用我们所拥有的,包括生命、事业和财产等。
1.为何“跟从耶稣就要舍己”?
因为我们的“己”是灵性生活的阻碍。我们所犯诸般的罪,不外乎这三种: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,哪个不是为了己而犯的。私欲既怀了胎,就生出罪来;罪既长成,就生出死来。(雅1:15)
人看自己高过一切,爱自己胜过一切。因为我们常常不体贴神的意思,只体贴人的意思。常常把我们自己的事情摆在神的事工之前,而导致我们没有办法与神建立非常亲密的关系
所以我们不先舍己就没有办法成为耶稣的门徒。
2.神要求我们如何舍己
请看这些经文:
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;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。(太10:37)
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;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(太10:39)
这样,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(路14:33)
首先要澄清的,这些话不要被误解为耶稣教导人要撇弃自己的家人。其实,耶稣的意思并不是叫我们不要爱家人或爱自己,而是在优先顺序上,祂要求我们将祂摆在第一。不过,这样的吩咐对重视家族的华人来说,可不是容易遵守的一件事。
也许有些人会问,这条件太苛刻了吧?谁能做得到呢?
首先,耶稣自己做到了。耶稣为了赎我们的罪,心甘情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舍了祂的生命换来了我们的救赎。(当然,耶稣的舍己是救赎性的,这与人的“舍己”完全不同。)
其次,耶稣的使徒做到了。雅各就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(参徒12:1-2)。彼得也在大约公元64年罗马皇帝尼禄迫害教会的时候被处死。
而且,许多古今耶稣的门徒也做到了。古时:司提反被石头打死。临死时大声说:“主啊,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”。当今:有很多宣教士(中国,非洲…)为福音广传献出了生命。
“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。如果这是我事奉主基督最好的途径,那么我已准备好迎接死亡。”
这是一位美国传教士的临终遗言,他于1900年在中国被义和团运动残酷杀害。
对比自己,我们做不到的原因?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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